一、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
(一)坚定党的理想信念,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
----1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,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
----2、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、立场坚定,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经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,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不断促进单位的改革与发展。
(二)坚持勤奋学习,做增强党性、提高服务本领的模范
----3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,努力提高科学认识和分析形势的能力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、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,做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坚定实践者。
----4、适应时代发展,刻苦钻研业务,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,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,提高为广大科技人员服务的本领。
(三)牢记党的根本宗旨, 做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模范
----5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做到情为民所系,权为民所用,利为民所谋。
----6、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疾苦,倾听群众呼声,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诚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、谋利益,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。
----7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,加快中介服务和科技产业发展,切实把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、深入地落实到各项科技事业中。
(四)坚持勤奋工作,做干事创业、争创一流业绩的模范。
----8、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工作高标准、严要求,爱岗敬业,奋发进取,敢于吃苦,善打硬仗,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做到“平时能看出来,关键时刻能站出来,生死关头能豁出来”。
----9、坚持解放思想,干事创业,开拓创新,求真务实,扎实做好本职工作,努力创造一流业绩。
----10、大胆探索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发展的新思路,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,顾全大局,在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(五)遵守党的纪律,做遵纪守法、清正廉洁的模范。
----11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,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,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,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;严格遵守组织纪律,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党员服从组织,下级服从上级,全党服从中央,坚决执行党的组织决定,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按时交纳党费,保守党的秘密。
----12、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,自觉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;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自觉做到“八个坚持,八个反对”,做到“八项要求”、“五个不许”,保持清正廉洁。
(六)坚持“两个务必”,做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模范。
----13、大力弘扬谦虚谨慎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,自觉增强忧患意识,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,认清形势、居安思危、奋起直追,成绩面前不自满,困难面前不退缩,戒骄戒躁、不断进取,勇于开拓、善于创新。
----14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,紧密联系工作实际,坚持讲实话、出实招、办实事、务实效,对党忠诚老实,言行一致,实事求是。
----15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恪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崇尚科学,破除迷信,积极传播先进文化,团结友爱,敬业奉献,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。
二、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
----不合格党员一般是指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革命意志衰退,不履行党员义务,不发挥党员作用,失去党的先进性的党员。其具体表现是:
(一)理想信念动摇
----1、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否认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。公开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的言论,歪曲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,立场不坚定。
----2、信仰宗教,经常搞封建迷信活动,参与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活动,经教育拒不悔改。
(二)革命意志薄弱
----3、思想观念落后,墨守成规,因循守旧,不思进取,长期处于精神萎靡、自甘落后状态。
----4、对改革持公开否定态度,妨碍单位事业发展。对本职工作完成不认真,经常讲条件、图报酬、讨价还价,对上级赋予的任务拒不接受。
5、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,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,袖手旁观,甚至临阵脱逃。
(三)工作作风浮漂
----6、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工作中拈轻怕重,消极怠工,长期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。
----7、思想狭隘,嫉贤妒能,不想干事,干不成事,专门找茬挑刺。工作不负责任,玩忽职守,甚至渎职、失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。
----8、弄虚作假,虚报浮夸,欺上瞒下,骗取名利,劳民伤财,搞形式主义。
(四)宗旨观念淡薄
----9、不维护单位、群众正当权益,斤斤计较个人得失,对群众、服务对象的疾苦漠不关心,甚至为了部门、小团体或个人利益,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,与民争利。
----10、宗旨观念淡薄,为群众、为科技发展服务意识差,工作简单粗暴,推委扯皮,刁难群众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。
(五)组织纪律涣散
----11、没有组织观念,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不向组织汇报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。
----12、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不执行党组织决议、决定,不尊重党员权利。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,不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而由个人作出决定,并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。
----13、长期闹不团结,搬弄是非,言行不一,拉帮结派,为发泄个人私愤,诬陷诬告他人,散布涣散斗志、影响稳定的自由主义言论。违背组织原则,煽动、组织、参与群体性上访。
(六)廉洁自律松懈
----14、不能模范地遵守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违反四大纪律、八项要求以及五个不许等规定。
----15、不廉洁自律,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、个人主义思想严重,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不给好处不办事,给了好处乱办事。讲排场、比阔气,相互攀比,挥霍公款,铺张浪费。
(七)道德行为扭曲
----16、不讲职业道德,见利忘义,损人利己。贪图享乐,作风不检点,生活腐化。
----17、参与赌博,经常酗酒闹事或打架斗殴。
----18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,不赡养老人,不抚养未成年子女,虐待家庭成员。
(八)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条件的表现。
具有上述某一方面表现者,即为不合格党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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